刊登日期: | 2022/9/30 |
發文日期: | 2022/9/22 |
發文文號: | 府文資字第1110011524B號 |
主旨: | 公告登錄「賽夏族’a’owaz祈天祭」為本縣民俗暨認定保存者(團體)「苗栗縣賽夏文化藝術推展協會」。 |
發文機關: | 苗栗縣政府 |
依據: |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暨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4條、第5條及第6條。 |
公告事項: | 一、項目名稱:賽夏族’a’owaz祈天祭。 二、類別:民俗。 三、登錄項目內容描述:’a’owaz是賽夏族人向天神koko' wa:on祈求能風調雨順,農作物豐收,族人能安居樂業生活。是賽夏族農耕小米文化的象徵,為全族性的祭儀早期為四種祭儀分別是祈晴祭、祈雨祭、祈鎮風、祈驅疫,祭典執行的內容會隨著目的而不同,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現在鎮風祭已廢止,而祈雨祭、祈晴祭和驅疫祭合併成為祈天祭。1945年之後,祈天祭每年舉行,並未中斷,歷次祭典儀式大致依照舊俗並無改變,並與文獻記載之儀式過程相符。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具文化生命力,持續傳承與實踐,保留完整的祭典儀式結構。 四、保存者資料: (一)保存者(團體)名稱:苗栗縣賽夏文化藝術推展協會。 (二)成立/立案日期:民國94年。 (三)所在地:苗栗縣南庄鄉。 (四)聯絡地址:苗栗縣南庄鄉蓬萊村19鄰117號。 (五)連絡電話:037-821226。 五、登錄與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一)登錄理由: 1、’a’owaz是賽夏族人向天神koko' wa:on祈求能風調雨順,農作物豐收,族人能安居樂業生活。是賽夏族農耕小米文化的象徵,為全族性的祭儀早期為四種祭儀分別是祈晴祭、祈雨祭、祈鎮風、祈驅疫,祭典執行的內容會隨著目的而不同,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現在鎮風祭已廢止,而祈雨祭、祈晴祭和驅疫祭合併成為祈天祭,由潘姓主祭,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2、’a’owaz的舉辦都在農曆三月份舉行,以三月十五日為基準。’a’owaz每年隨paSta’ay的舉行與否間隔舉行大祭(西元單數年),若當年舉行paSta’ay,’a’owaz就舉行小祭(西元雙數年),若無舉行paSta’ay,’a’owaz就舉行大祭。大祭祭期三天,小祭祭期則只有一天。根據耆老記憶所及,1945年之後,祈天祭每年舉行,並未中斷,歷次祭典儀式大致依照舊俗並無改變,並與文獻記載之儀式過程相符。在歷史與社會變遷下,具文化生命力,持續傳承與實踐,保留完整的祭典儀式結構。 3、傳統上的祈天祭是由撒萬(Sa:wan)氏族所主持,今日對應的姓氏為潘姓、錢姓、根姓三姓。不論大、小祭,祭典的主祭皆為潘姓。此處所謂潘姓主祭,範圍較Sa:wan氏族要小得多,僅限於目前居住在南庄鄉蓬萊村的潘姓家族。現今主祭人選的產生是由romhaep(竹占儀式)決定。至今仍保存著傳統形式持續舉行,主持祭儀的Sa:wan氏族扮演著重要角色,在各家族間能凝聚共識並取得信任,積極參與祭典,鮮明的性別分工,可看見彼此合作、經驗傳授的族群和諧關係。不分老少,家族積極參與,凸顯出賽夏族對祈天祭的高度重視,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表現原住民族文化之歷史重要性也展現出部落傳統組織文化顯著性和傳承性。 4、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款之登錄基準。 (二)認定理由: 1、苗栗縣賽夏文化藝術推展協會運作穩定堅實不間斷的祭儀運作,對祈天祭的神話、儀式、禁忌以及祭典物品均具備相關知識與技術,歷年典儀式均依舊俗進行,充分了解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術與文化表現形式。 2、祈天祭大祭的主祭人選出自大湳部落,小祭則出於大坪部落,由此共同形成祭團核心,加上潘、錢、根姓氏祭團成員,於歷次祭典中共同完成祭典的籌備與儀式的進行,順利而穩定,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3、具清楚的文化脈絡,祈天祭是賽夏族自古傳承的農業祭典,paSta’ay祭歌wawa:en提到的雷神之女擅於耕作,下凡幫助賽夏族進入小米文化。paSta’ay正式祭典前賽夏族各姓氏族人邀請ta’ay聚餐共舞,但Sa:wan氏族除外,原因在雷女地位較高。而Sa:wan氏族掌管祈天祭,符合賽夏族祭典氏族分工的精神,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符合保存者認定之條件。 4、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2、3款之保存者認定條件。 六、本公告期間為30日,對於本公告內容不服者,請於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訴願法第56條及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1式3份及本公告影本,於法定期間內逕送本府,經由本府向訴願管轄機關(文化部)提起訴願(以實際收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而非投郵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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